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五华县2016年秋季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报考幼儿教师须全日制中专师范类2015年和2016年毕业生(该类毕业生原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被幼儿师范学校录取,在校全日制就读,学制3年),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大专以上,同时符合岗位设置专业的2015年和2016年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报考高中教师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同时符合岗位设置专业的2015年和2016年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2016年秋季五华县招聘教师岗位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2张大一寸同底照片。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主管部门统一审核。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31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五华县兴华中学(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文化街)
4、符合报考条件的于2016年8月5日下午5:00前到五华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方式,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科目及内容:
(1)公共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的部分内容;
(2)实操技能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2016年1—7月份的时事政治。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7日上午9:00—11:00公共知识;
下午3:00—5:00实操技能知识。
3、笔试地点:五华县田家炳中学(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西路336号:五华大桥往水寨大道中约100米红绿灯右转)。
4、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折实占60%;实操技能知识满分为100分,折实占40%;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即:笔试总成绩=公共知识×60%+实操技能知识×40%。
笔试总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mz.wuhua.gov.cn//whrsj/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
体检按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知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主管部门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考试或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可以从同一岗位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凡被聘用的考生必须在聘用学校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动。
被聘用者应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在未录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咨询电话:0753-4433069。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4435324。
本公告由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华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