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
2022-12-09 13:28 潮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单选题]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情形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是:
A . 甲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 . 乙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公司股东要求查询会计账簿,被公司拒绝
C . 丙公司经理私自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就此提出诉讼
D . 某公司拖欠丁公司大笔货款已近两年,而丁公司董事会和经理未采取任何措施索要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题干为法律类定义判断。
第一步:关键信息------①公司合法权益受不法侵害;②公司怠于起诉。
第二步:题目详解
D选项:丁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其董事会和经理未采取措施,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符合定义,当选。
A选项: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属于非法行为,不符合①,排除。
B选项:乙公司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不符合①,排除。
C选项:董事会对不法侵害行为已提起诉讼,不符合②,排除。
故本题选D。
【2010-联考/福建91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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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潮州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