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
2021-11-30 11:46 潮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单选]
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相比,“职位分类”的特点是:
A . 以“人”为中心,分类简单,重视公务员的人品条件和学历、资历
B . 以“事”为中心,分类详尽,重视职位工作和公务员个人的专长,官职与官阶合一
C . 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官职与级别相对分离
D . 突出对公务员的品级、官阶的区分,公务员队伍组织严密、等级分明
参考答案:B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公务员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与品位分类相对,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因事设人”,将全部职位划分出若干职系,然后再按每一职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和履历水平,即个人专长,将其划分为若干等级,最后将各个职位归于适当的职级、官阶等,即官职与官阶合一。所以选B。
第二步:分析选项
A、C、D选项说法错误,均排除。
故本题选B。
【2008-浙江-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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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潮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