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刘某在工厂打工,月收入3000元。某日,
2021-11-23 17:31 潮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单选]
17岁的刘某在工厂打工,月收入3000元。某日,刘某外出忘关水龙头导致租住屋浸水,房东要求赔偿遭拒,遂将其诉至法院。
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法院应判决刘某独立承担赔偿责任,因其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B . 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因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C . 法院应判决刘某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因刘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 法院应判决刘某家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刘某是部分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A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民法常识。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选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A。
注: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同时废止。本题仅供参考。
【2016-江苏A-019】
以上是关于17岁的刘某在工厂打工,月收入3000元。某日,的参考答案及解析。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潮州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华图题库系统旨在为考生提供高效的智能备考服务,全面覆盖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职业资格、医卫类、计算机类等领域。拥有优质丰富的学习资料和备考全阶段的高效服务,助您不断前行!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题库平台所收集的试题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编辑:潮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