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潮州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04-04 14:02 潮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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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潮州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潮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潮州市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潮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符合直接认定的师范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需提供在校学习的成绩单并盖有学校教务处印章的原件。
3.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受理范围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学生),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网上办事”再点击“教师资格证认定在线办理”),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操作手册》(附件3)。
(二)报名
潮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4)。
1.选择认定机构
①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③2023年韩山师范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韩山师范学院、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全日制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湘桥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2.网上报名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受理。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其他类型申请人两阶段均可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23年4月12日至4月21日)
申请人于2023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202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
申请人于2023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3.材料确认
材料确认分为现场审核确认以及全程网办确认两种形式,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采用全程网办确认,潮州市其他认定机构采用现场审核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审核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确认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其中4月22日休息)。
第二阶段确认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审核确认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潮州市教育局;地址:潮州大道中段;咨询电话:0768-2805016;
潮安区教育局;地址:潮安区党政大楼西侧;咨询电话:0768-5811582;
饶平县教育局;地址:黄冈镇广场西路2号;联系电话:0768-7501041;
湘桥区教育局;地址:中山路官诰巷头;联系电话:0768-2259400;
枫溪区教育局;地址:枫溪区长德路城发花园B幢;联系电话:0768-2926815;
(3)认定资料
认定机构选择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的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在规定时间根据网站要求上传认定材料,选择其他认定机构的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