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2021年教育人才公告(20人)(2)
2020-10-13 09:54 潮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潮州教师招聘网
五、招聘考核办法及原则
招聘采用直接考核办法,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承诺在2021年8月15日前未能取得相应证书的,招聘单位可单方取消协议。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拟聘用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p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县内工作调动;工作满8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本县。
4.被聘用人员符合本市、县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的,享受相应人才福利待遇;现在饶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被聘用的,不享受饶平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一次性10万元住房补贴和有关解决公租房福利待遇。
5.应聘人员在招考过程中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受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县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各类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
7.如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执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潮人社函〔2020〕43号)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和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情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2.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按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68-7506252
原文链接:http://career.scnu.edu.cn/detail/online?id=1305424&menu_id=1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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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潮州华图)